(网经社讯)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金杜律师事务所中国管委会主席、高级合伙人张毅提交了《加快布局数据合规产业 推动数字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建议》等多个提案。
2022年12月发布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规定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关键环节的基础制度保障,明确提出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一主线。张毅认为,“数据二十条”虽然规定了很多关键环节的基础制度保障,但从制度出台到实际落地仍需要解决基于数据特性的法律合规及产业问题。
据网经社数字经济台(DE.100EC.CN)获悉,张毅建议,应结合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建立全国性的体现效率、公平的数据要素流动交易和收益分配制度,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创造者合理倾斜。
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则需紧密结合。在张毅看来,建立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协同的“数据要素监管生态圈”模式,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通过行业自律、社会协同指导企业更好实现自治,合法依规开展数据要素交易流通。
具体而言,改变“先上线再合规”,从制度设计层面确保数据合规要求体现在产品研发、测试、上线、迭代的全生命周期;监管机构建立监管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体系,依法加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等的执法力度,保障数据要素市场有序规范。
针对技术领域的前景,张毅认为,可以利用技术赋能数据流转和交易,探索隐私计算、区块链等前沿技术的创新和融合,推动数据流转“可用不可见”、节点“可追可溯源”、数据交易“可控可计量”,通过法律和技术相结合弥补数据产业发展迅速和立法天然滞后的矛盾。
“在有条件的地区推动数据合规产业高地的建设,将合规体系建设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张毅建议,“一方面,要培养法律和技术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要培育第三方机构提供数据安全合规咨询、数据流通治理咨询等合规服务。”
此外,还要在推动数字企业出海中建立国际数据合规新秩序。对此,张毅建议,通过国内立法,应对境外数据主权竞争格局下的外国法律长臂管辖,积极牵头数据跨境流动国际条约、标准或者规则的制定,建立或参与区域性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及白名单机制,构建“数字经济的国际朋友圈”。
“同时,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数字自贸区或者国际数据中心,加大数据和算力的国际竞争市场投入。还要将数据安全、信息安全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等并列,完善相关安全审查制度,构建数据跨境监管体系。”张毅补充道。